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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员职责和要求
发表时间:2017-03-31 来源:   [浏览次数]:

1. 辅导员应当深入大学生实际,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紧密围绕大学生思想政治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相应的课堂教育;紧密围绕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公民道德教育、素质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等方面的任务要求,指导和组织开展各种专题教育;紧密围绕大学生学习,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开展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指导学生党支部和班委会建设等。

2. 辅导员应当结合大学生实际,做好管理和服务工作。要做好思想政治教育的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帮困助学、就业指导、心理健康教育、创新创业、班级学风建设等与大学生学习成才、就业交友、健康生活相关的工作,参与处理好涉及学校和社会安全稳定的事件。

3. 辅导员应遵循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创造性的开展工作。要以学生为主体,紧密依靠学生,充分发挥学生基层组织的积极作用,当好思想政治教育的组织者、指导者和协调者;主动学习和掌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理论与方法;定期开展工作调查和研究,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和方法;注重运用各种新的工作载体,特别是网络等现代科学技术和手段,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引导学生正确认识和利用网络资源。

4. 辅导员应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追求,在政治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要有强烈的政治意识和组织纪律性,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模范遵守岗位规定,要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培养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工作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