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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5年度学校研究生创新项目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5-04-20 来源:   [浏览次数]:

各二级培养单位: 

为营造优良创新环境,为研究生自主创新研究提供条件,争取原创性研究成果,学校决定开展2015年度研究生创新项目申报立项工作,同时择优推荐部分博士生申报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未曾获各类项目资助的全日制全脱产2013级、2014级在籍博士生、硕士生。

 

二、申请条件
(一)申请者提出的自主选题研究课题须经导师同意,作为学位论文题目,未曾获得各类立项资助。

 

(二)学术学位研究生自主选题应立足学科学术前沿,具有原创思想和较大理论意义;专业学位研究生自主选题应立足国家和社会需求,解决行业企业较重要实际问题,具有较大应用价值。

 

(三)申请者的研究工作已取得阶段成果,其中博士生申请者要求已经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中南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含录用)较高水平学术论文1篇以上。

 

(四)获本基金资助者从事研究时间要求在1年以上,才能申请结题验收。

 

三、申报名额 

各二级培养单位向学校推荐申报的项目数限额如下:

 

1.硕士生项目控制在本单位在读脱产硕士生总数2%以内,不足1人者按1人计算;

 

2.博士生项目控制在本单位在读脱产博士生总数10%以内,不足1人者按1人计算。

 

四、申报评审程序

1.申请书填写。

 

博士生统一按附件1表格填报,硕士生统一按附件2表格填报。打印的申请书连同已有成果复印件形成项目申报材料一式1份。经导师签署推荐意见后,于4月7日前交所在二级单位研究生助理处。

 

2.项目信息详表填写。

 

根据教育部要求,研究生申请者须参考附件4、5、6,认真如实填报附件2项目信息详表,电子表发至所在单位研究生助理处,由助理老师负责汇总本单位《项目信息详表》电子版(附件3)。

 

3.各二级培养单位应认真审核研究生申报人申请资格,成立专门评审专家组对本单位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对拟资助项目名单上网公示1天,无异议后于4月10日前向研究生院提交以下材料:

 

(1)纸质材料(需经主管负责人签字,单位公章): 

①博士生《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一式2份,硕士生《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一式1份。

②根据评审结果分博士生、硕士生两类排序形成的《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7)一式1份。 

纸质材料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三办310#)宋招权老师处。

 

(2)电子材料: 

助理老师负责将电子版《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7)和汇总的《项目信息详表》(附件3)发至:zqsong@csu.edu.cn.

 

(3)联系人及电话:宋招权(88876805)。  
4.4月15日前,研究生院培养办负责复核申请人资格,并组织专家评审,将拟资助项目在网上公示2天,无异议后报学校批准公布。

 

附件:1.博士生申请表(纸质材料一式2份) 

2.硕士生申请表(纸质材料一式1份) 

3.项目信息详表(电子版) 

4.项目信息填报说明

5.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及代码

6.学科分类与代码

7.申报汇总表(纸质版1份、电子版)

 

 


研究生院培养办

201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