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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雅公共卫生学院学生党支部工作条例
发表时间:2017-04-02 来源:   [浏览次数]:

一、学生党支部的工作职责

支部书记在院党委领导下,负责和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团结和带领全体党员积极认真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本支部的决议,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支持和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带领学生认真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3、对党员进行严格管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证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4、对党员进行监督,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

5、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推进学生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了解、反映学生的意见,维护学生的正当权益,帮助学生解决实际困难。

6、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7、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开展“54321凝聚工程”活动,弘扬正气,表扬先进。

8、领导团委、学生会,支持他们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二、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

1、党支部应对党员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组织、引导党员努力学习和掌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科学文化知识、法律知识和各种业务知识,使党员不断增强党性,提高素质。

2、严格党员的组织生活,增强党内生活的原则性,健全党内生活制度,按期向组织汇报思想情况,按期召开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3、经常分析党员思想状况,加强党员思想教育。

4、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和党员的自我评议工作,表彰优秀党员,严肃处理不合格党员。

5、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和有关规定发展党员。

6、对入党申请人,要根据他们的学习、生活、思想、工作情况,选拔那些品学兼优的学生到学校党校培训。

7、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要分配一定的工作任务进行考验,要认真地进行培养、教育、考察,并有专门的负责培养人,基本具备入党条件的可列为发展对象,并将发展计划上报上级组织批准。

8、发展对象,一定要有团组织推荐意见,召开群众座谈会,征求群众意见,坚持标准,慎重发展。


三、思想政治工作

党支部要围绕党组织和学校的教学工作意见,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针对学生思想情况,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1、加强党支部领导班子和办公室老师的思想政治建设。

2、对全院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针对全院学生的思想政治状况,做好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

3、指导团委、学生会等群众组织根据各自特点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4、定期向院党委和院领导汇报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情况,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5、学生党支部应对全院学生(本科生)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教育,形势和政策教育,道德教育,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政治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全局观念、法制观念和服务意识,提高学习、工作效率,更好地为学生服务。

6、思想政治工作要联系实际,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思想政治工作要针对不同对象,采取各种方式,增强工作实效,支部要重视并带头做好思想政治工作。